|
|
|
|
|
|

執達員》介紹
依職系說明書,執達的意思,即含民事訴訟文書送達、民事裁判執行及債務人拘提等。
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民事強制執行事務,於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設民事執行處辦理之。民事執行處置法官或司法事務官、書記官及執達員,辦理執行事務。強制執行事件,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命書記官督同執達員辦理。由上述得知,執達員係協助書記官繕打筆錄以外的訴訟文書、公文擬稿,張貼拍賣公告、整理送達回證,業務算是輔助性質。
|
執達員》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執達員─送達司法文件及處理執行事務,錄取率超高的司法人員
執達員工作性質,係送達司法文件及辦理執行事務(拍賣後的點交工作、內部作業、文書工作)。分發單位是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由此可知,執達員的工作多屬於執行性、事務性的工作,在所有司法人員中算得上是較為單純和輕鬆的,也因此成為許多人想要報考的司法類科。許多人藉著先考上執達員,再繼續準備司法三等考試,因此執達員是一個近可攻,退可守的職務。 |
執達員》考試科目
執達員》歷屆試題
執達員歷屆試題
執達員》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 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
| 年度 |
等別 |
試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 100 |
四等 |
不分試 |
- |
- |
5 |
- |
- |
| 99 |
四等 |
不分試 |
1,639 |
1,082 |
28 |
28 |
59.33 |
| 98 |
四等 |
不分試 |
1,782 |
1,101 |
95 |
113 |
55.33 |
執達員》投考組合
| 國考類科何其多,讓人眼花撩亂,透過國考組合,將考科相近的類科整合起來,讓考生一次準備,卻可以有多次考取的機會。只要善用投考組合,專攻特定類科,必能輕鬆省時,快速考取! |
◎考試科目大致相同,一次準備,多次考取~
很多人認為同時準備就業與升學考試,要花許多心力。其實,高普考試中有許多科目和地方特考、初等考、司法特考、研究所是大致相同的,況且考題相似度幾乎雷同,只要掌握住答題方向及要領,想要一次征服多種考試並非不可能!
以下整理出公職類與研究所考試科目對照一覽表,讓您更清楚瞭解自己的優勢在哪裡,以利訂定作戰計畫。 |
8月的司法四等執達員考完後,可於同年年底地方特考及隔年7月普考,再加考法律政風。雖然須再準備行政法及公務員法兩考科,但因都是法律科目,只須著重法條背誦及整體架構理解,一年考三種考試絕對不是問題!
|
司法四等(執達員)&地特四等(法律政風)&普通考試(法律政風)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地特四等(法律政風)
(預計每年12月)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
普通考試(法律政風)
(預計每年7月) |
★投考組合二
◎非考不可理由:
對於報考執達員的考生,基警特考行政警察類科將是另一個很適合的選擇,這可以從科目和錄取率兩方面來說。首先就科目來說,基警行政警察和司法特考四等的執達員在考科上只有一科不同,只要補上一科行政法概要,就可以跨考基警特考,況且此科又是為選擇題型,準備起來格外輕鬆。另外就錄取率來說,基警特考名額超多,相對錄取率也高,絕對值得好好準備! |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基層警察特考四等
(行政警察)
(依簡章公告為準)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3.英文 |
※1.法學緒論
※2.行政法概要
3.刑法概要及刑事訴訟法概要 |
★投考組合三
◎非考不可理由:
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務,英文是採混合題型,且採100分計分,與執達員題型不同,考生應稍微留意。至於行政法與關稅法規同樣亦是法律相關科目,法科特別著重背誦與理解,秉持此原則,就可以再跨考考科與執達員相類似之關務特考,也讓自己多一次考試及上榜機會。 |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關務特考三等(關稅法務)
(依簡章公告為準)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1.行政法
2.民法
3.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4.關稅法規
◎5.英文 |
★投考組合四
◎非考不可理由:
獨立學院畢業者,可再報考調查局特考,只須再多加商事法,其他普通及專業科目與司法三等執達員皆相同,準備一項考試,兩次上榜機會。 |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調查局特考(法律實務組)
(預計每年9月)
(年齡18~30歲可報考)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1.行政法
2.刑事訴訟法
3.刑法
4.商事法 |
★投考組合五
◎非考不可理由:
若您是大學畢業,準備執達員的同時,可以再準備法研所考試,因考試科目與法研所大致相同,且這二類考試科別,考題相似度又幾乎雷同,同時準備,升學就業同時搞定! |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法研所(預計每年3~5月) |
1.英文(視各校系所而訂) |
1.行政法
2.民法
3.刑事訴訟法
4.民事訴訟法
5.刑法
6.商事法
7.法理學 |
★投考組合六
◎非考不可理由:
若您是法律、司法、法學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對於律師考科應該非常熟悉才是,在準備執達員時,一起準備專技律師高考,可以再多個考取機會! |
|
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專技高考(律師) (預計每年8月)
(限相關科系始得報考) |
◎1.國文(作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 |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刑事訴訟法
4.行政法與強制執行法
5.刑法
6.商事法與國際私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