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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介紹
司法五等特考為新設類科,原僅辦理三、四等考試。民國94年6月15日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法院錄事及庭務員之職務列等由僱用修正為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且歸列司法行政職系,並已依程序辦理職務歸系事宜,並且必須提報考試分發。此類科考試相當於一般熟知的初等考試,工作內容以行政、文書處理為主,使非法律系學生及社會大眾皆可輕鬆進入法院任職,一圓司法公職夢。
基本上,錄事所負責的業務多屬於例行性而且極為單純的工作,想要從事司法工作,但又偏好行政事務的人,錄事會是一個非常合適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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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錄事─法院書記官之得意助手
錄事可分為法院錄事與檢察署錄事,工作內容與書記官較為密切,可說是書記官的行政助理,比如協助書記官寄發傳票及判決書、製作判決書正本;另外繕打傳票通知、整理開庭紀錄、判決書寄發、判決紀錄存倉等事項皆是其工作範圍。分發單位為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錄事錄取人員須測試打字速度,在考取後訓練期滿前,應繳交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30字以上合格證明,但無須擔心成績不合格的問題,錄取之後法院會教追音輸入法,這種打字方式可以在短期從0快速進步到60-70字以上,任何沒有打字基礎的人都可輕易達到喔! |
錄事》考試科目
錄事》歷屆試題
錄事歷屆試題
錄事》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 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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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等別 |
試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 100 |
五等 |
不分試 |
- |
- |
16 |
- |
- |
| 99 |
五等 |
不分試 |
8,641 |
6,585 |
21 |
37 |
91.50 |
| 98 |
五等 |
不分試 |
13,214 |
9,715 |
70 |
91 |
85.00 |
錄事》投考組合
國考類科何其多,讓人眼花撩亂,透過國考組合,將考科相近的類科整合起來,讓考生一次準備,卻可以有多次考取的機會。只要善用投考組合,專攻特定類科,必能輕鬆省時,快速考取! |
◎考試科目大致相同,一次準備,多次考取~
很多人認為同時準備就業與升學考試,要花許多心力。其實,高普考試中有許多科目和地方特考、初等考、司法特考、研究所是大致相同的,況且考題相似度幾乎雷同,只要掌握住答題方向及要領,想要一次征服多種考試並非不可能!
以下整理出公職類與研究所考試科目對照一覽表,讓您更清楚瞭解自己的優勢在哪裡,以利訂定作戰計畫。 |
八月的司法五等錄事考完後,千萬不可鬆懈,即可於同年年底地方政府特考及隔年1~2月初等考,再加碼應試一般行政。其中訴訟法大意一科,在法學大意出題的出題比重中佔有相當份量,此優勢更利於已考過錄事的考生,再來只須再特別加強行政學大意,即可享有一年內3次考試機會,另外這三種考試的題型都是選擇題,用半年的時間準備,絕對綽綽有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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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地特五等(一般行政)
(預計每年12月) |
※1.國文測驗(包含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99年度起 |
※1.法學大意
※2.行政學大意 |
初等考試(一般行政)
(預計每年1~2月) |
|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2.公民與英文--98年度共同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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